1.工程師(中級)申報要求:業績成果要求第5項-作為第一作者,撰寫相關專業的單位內部研究報告1篇及以上,要求引用數據齊全、結論正確,并經2名高級工程師評議證明,具有一定應用價值。
2.高級工程師(副高級)申報要求:業績成果要求第4項-作為主要完成人(前5名),參與制定重點項目技術報告,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技術水平,技術論證有深度,調研、設計、測試數據齊全、準確。
3.高級工程師(副高級)申報要求:業績成果要求第6項-作為第一、二作者或通訊作者,在學術期刊、省部級專業學術會議上公開發表相關專業論文或調查報告2篇及以上,要求引用數據齊全、結論正確,并經2名正高級工程師評議證明,具有一定應用價值。